> 文章列表 > 离婚要在婚姻登记地办理吗

离婚要在婚姻登记地办理吗

离婚要在婚姻登记地办理吗

不,办理离婚手续并不一定需要在登记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选择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手续的办理需要携带以下文件: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也可以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地点

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

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离婚登记需要哪些具体材料?

离婚诉讼如何在网上提起?